benben 发表于 2010-8-11 02:24:57

郭德纲关于打人事件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郭德纲关于打人事件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本人郭德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近茅坑里扔炸弹——激起了公粪。在社会各界的教育下,本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现决定道歉如下:
    
   1、关于该谁道歉: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的地界,在**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权威机关的权威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推翻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推翻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人啊,怎么能不讲这**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妓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妓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妓女!
  

benben 发表于 2010-8-11 02:29:14

关于郭德纲,我跟他一点都不熟,关于郭德纲徒弟打人,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可事情到现在跟郭德纲及其徒打人,已经变了味,它成为另一件事情,所以我得说些真话,也只是说些真话,这样的文章只能看看,阅后即焚。如下:

  相声本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非让它装高雅,那不叫相声,叫诗朗颂。有把相声说到诗朗颂境界的,比如刚刚表示要铲除郭德纲三俗的高雅大师姜昆,每回他在春晚声情并茂弘扬主旋律时,我觉得自己必须穿上燕尾服才配得上聆听,就算笑,也须得用美声方法才可以“哈哈”。当然,这让我在生理上比较难受,所以一直也起不到洗涤灵魂的作用,这让我一直很鄙视自己。
  
  我觉得一件事是否低俗不取决于它本身是否低俗,而取决于看的人是否想让它低俗,比如说过去我们觉得屁股低俗,现在我们叫它美臀,过去想想奶子都是资产阶级淫邪念头,现在车模可以公开在车展上彩绘大乳房,还比如我觉得姜昆这个名字一点都不低俗,而有人拆字说:姜昆,就是美女曰比。看,此人多低俗。
  
  我还真没那么喜欢郭德纲,我更喜欢马三立和侯宝林,可马三立那段“妈妈,有人偷咱家被窝啦”卖的是絮叨,跟高雅沾不上边,至于侯宝林那段《改行》,说的是晚清时节老佛爷驾崩后不准艺人在天桥卖艺,还忌嬉笑和喜色,开玩笑是不许了,改行卖根萝卜得把红皮给套上,就连红瓤西瓜也是禁止的。可这也不见得就高雅,还很容易让别有用心的坏人产生联想……
  
  我听相声习惯趿着拖鞋摇着扇子去剧场,或者洗完澡躺被窝里抠脚丫子瞎乐,我觉得相声这东西肯定触及不到我这个俗人的灵魂,最多只可触及我的身体上的笑筋,而这正好抵御生活中的郁闷,要是太高雅比如看圣经和资本论,会让我更郁闷。看,我就是这么一个俗人。
  
  可是我的俗是有原因的。昨天早上起床,脑海里还浮掠百度里随处可搜的苍井空童颜巨乳驾临世博的神迹,马上打住,因为俗;下得楼去见我们小区正进行全民健身运动,锣鼓喧天之中见一老太太咧着腥红的大嘴跟一老头眉来眼去,另一老头差点与该老头打起来,我赶紧撤,也俗;去喝茶见电视里正播放BTV鼎力制作的艺术瑰宝《红楼梦》,我一眼就瞥见黛玉香消玉殒前的玉体横陈,那一条粉腿咯,俗;赶紧买份报纸,标题上赫然是某官员包二奶一年的详细费用最后不堪其纠缠找人一刀将其抹了……我就是被这个俗的世界包围着的,但我不会娶苍井空这老婆不会真以为BTV玷污了曹雪芹更不会包二奶且将其杀掉,因为任何人做任何坏事之前都会考虑后果,我胆小,何况还有D和政府这么多年的教育,就更胆小。
  
  我们普遍都是受了D和政府三十年左右的教育的,我们听郭德纲相声也不过三年,难道三十多年的教育还抵挡不了三年的腐蚀,这就太不自信了。可**的事情就是这样,总觉得坏人一个眼神就可以把我们勾引到对岸,D和政府把我们教育到老,我们还是容易叛变,其实不是这样的,正如我在晶报论坛里所讲:像我这么一个不着调的人,如果敌人敢欺负我国,我第一个报名参军爱国。你看,连万恶的奥巴马都做不到,小小一个说相声也不至于把我们带到历史的深渊。用我们四川俚语讲就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之下,借龟儿子郭德纲一个马达他都尿不到三尺高的尿。
  
  郭德纲徒弟打人肯定不对,低俗,可本来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PK,到现在成为一群人对一个人的弹压,这就更低俗,这样会让我们活在这个国家很没有安全感,在一个只有安全JU没有安全感的国家生活肯定不舒服,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会低俗的,都动过淫邪的念头和说过脏话,但一低俗就招来专政,就被公器缴枪不杀,就不准出版物上架,就见清晨时分一群工商和税务冲进来查账和吊销,到最后,基本上,我们见面除了谈论人民日报和天气预报二报之外(还得以国家气象局为准否则就是造谣),没别的什么可挠痒。
  
  一些人骂郭德纲是因为他嚣张,嚣张是挺讨人烦的,可没有一条法律是嚣张罪,否则下一步我们得发明木讷罪、聪明罪、下贱罪(后一条罪在大明是有的),这样我们就没安全感了。一些人还因为郭德纲长了一副黑社会相,可这先得封杀郭德纲的爹妈而不是他本人(这一条在文革也是有的),长得像黑社会就是罪,连孙红雷也不会有安全感了。另一些人说他盘剥员工,可是我也没见谁取消郭台铭的生产资格和出版资格,各地政府不正夹着阳道欢迎吗,犯了A罪却用B罪来惩戒,这不是文明社会该做的。我得声明,我真心地反对三俗,还可以配合多反一些俗甚至连民俗一块反了都行,我不喜欢郭德纲,我可以觉得他低俗,可我无法解释苍井空出现在世博会上是可以的,郭德纲出现在小剧场就不可以,林黛玉弄出粉腿就不是低俗,相声里调侃一下别人老婆就是低俗,难道外国的和古代的就没有低俗。
  
  在郭德纲这件事上,能说些人话的人并不多,在此认同赵丽华、冯小刚、健翔、龚晓跃、王小山及、胡淑芬其他一小撮人,向他们致敬。但人太少了,特别是知识份子层面的人太少了。我一直觉得**的知识份子是比说相声的更可疑的,他们一生所持重的不是恒定的标准,而是势利的心机,他们总喜欢打太平拳,见着没危险或可欺的一窝蜂而上,以对方心理受伤害程度为战利品,并互相吹嘘自己文学的手段了得。那个**人群殴之后的骄傲自豪油然写在正确的脸上,是的,他们不是为了真理而写作,他们是为了正确而写作,他们其实是一家族的,他们的家族几千年来都是复姓:正确。
  
  我跟郭胖子一点都不熟,我也不是为他出头。我只是很好奇,一个说相声的,说了些狂妄之语,就遭致禁止了宪法赋予的出版权利,其一徒打了人,其所有徒竟以自查之名失去工作权利,这符合哪条法律,先前还信誓旦旦的工会又跑到哪条胡同吃红瓤西瓜去了。事实是,郭台铭说那么多人跳楼与富士康管理无关时,你们不愤怒,郭德纲说偷拍不招打此事古难全,你们很愤怒,郭敬明抄袭赢利数千万你们不眼红,郭德纲说段子赚钱你们很眼红,湖北厅官到底是抓扯还是暴打你们不调查,郭德纲徒推还是扯你们一查到底……这样弄下去,我们都没安全感。
  
  不过是个粗卑的说相声的,不过是些贩夫走卒,虽不高尚,也谈不上祸国殃民,即或有过错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可国家不是该爱人民吗,有关部门不是该在工作中教育他们而不是用专政手段来做掉他们吗,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些臣民吃五谷杂粮长大,拉屎撒尿活着,原本就是老天爷交与你善待的一些没品位的大俗人,你得容忍他们,爱他们,疼他们,而不是弄疼他们,姜昆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号召艺人们“台上演戏,台下做人”,他确实在演戏,他确实一直在做人,做掉人。姜昆的权限是很小的,只能做掉身边人,可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动辄以做掉某个人来管理,长此以往,说粗话的人没有了,说真话的人也没有了,肚子里藏的全是蝇营狗苟之事,脑子里动的尽是叛乱动荡的念头,这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郭徒打了人,款也罚也牢狱也坐了,这些都是按法律来办事的,很好很合理,可说到底,都是爹妈养大的,你揣着将其连锅端掉的心思,一百多号普通人现在失去工作惶惶如丧家之犬,基本搞得跟邪教一样了,不是以爹妈养大的同类情怀来度事,而是以铲除异类的心思来行诡,前人民子弟兵的周广甫心里可安,天天宣传“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的BTV还好意思说自己誓做邻家贴心小棉袄?人在做,天在看,今天你做掉他,明天他做掉你,且不是因为公义而是因私欲,几千年来如此,大汉做掉大秦,大清做掉大明……大家无论挣多少工分都还是没安全感,无论买了多少套房子还是没安全感。又不能移民,就只好在国内乱来了。
  
  还有些人拿美国世界报的“土围子”说事,是这样的,当境外报纸说对我们不利的话,有关部门会斥之境界反动势力,让我们不得被蛊惑。当这些报纸不心小刊登了有利于有关部门施政的言论,我们就欢欣鼓舞大肆宣传,人民还真的相信。所以我对吾国是很有信心的,这里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肯定也不会有忤逆,这里只有**的报纸和**容许转载的报纸,而没有世界的报纸。
  
  做掉郭德纲及其信徒,从今天起,不上厕所,不吐痰,天天看新闻联播,组织诗朗颂,见范冰冰就跟见张纪中一个感觉,见苍井空如见孙悟空一个模样,这就不低俗吗。其实听听相声打打麻将低俗些才是安全的,这样就不会闹事,才会爱国。
  
  昨天晚上气氛相当敏感,很多网站和报纸已不许评论此事,很多人劝我不要写这一篇免得引火烧身,但是我总觉得我是爱国和爱同类的,因为徒弟打人就取消了一个公民的出版权是可怕的行为,这句话总结出来就是: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去侵占公共绿地,但我们肯定每个人都有机会被公器封杀。
  
  你说,为什么**人活得没安全感。
  
  最后,**的一切之本,爱人民,爱同类。

金禅思语 发表于 2010-8-11 09:56:39

往往很多平是一件很平凡的事,可到了公众人物身上就变的不平凡了,唉。

是的啊 发表于 2010-8-11 10:30:56

这件事情到底是谁对谁错我们这些老板姓真是搞不清楚,
但是说到吵架,
郭德纲真的是一流的,
思维清晰、语言流畅还不带脏字
舌战群儒啊{:3_41:}

美人渝 发表于 2010-8-11 16:49:35

人人心中一把称,公道在人心。。。。。。

方血 发表于 2010-8-17 12:00:51

一直以来,做生意的人都说讲诚信,讲信誉,可是在这个讨债难的时代,我觉得诚信在我们眼里已经只是一句空话了。

做点小生意,谋个生活本来也不容易,生意关系中对方周转不灵,适当的给对方点宽限,也是未尝不可,一是,把生意做下来了,二是帮助了对方,在自己承受的起的程度下又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经过本人最近两年的经验,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首先,对方欠款也都不算多,少的甚至一两千块,多的也就两三万吧。可是,没有一个能够及时还款,甚至有的找人都不好找,装失踪的情况更是有过。,这样的生意场中何言信誉,何言诚信。。

这其实也是一种欺骗,做出承诺,而后又违背承诺,从中谋得利益,难道这还不算欺骗吗?为什么**的法律就没有保护个中受害人的权益呢?

“欠款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这种情况已经不止一次的在我们生活当中出现,对方不还款,就算你告到法院,假如对方隐匿财产,你也什么都得不到,只能得到理论上他欠你多少钱的结论,这已经是种恶性循环,这个社会的制度已经把他们惯的,甚至是有钱就不还你,你找不到我的财产,看你怎么办。。。你急?打人骂人是犯法的。。。你不急?。。那你就等这那孙子还你吧。。。。。。。。

你是急还是不急呢?这么急也不是不急也不是。。所以,很多人在这种事情上都把自己逼成了太监---爷们点,法律不允许,娘们点,那孙子不还钱。。。只能爷们娘们的过着。。

反过来,这个社会制度却能帮得了那帮孙子,首先你去起诉吧,找不到对方的财产是没用的,再说了法院判下来也得三月五月的,有的时候你****,人家法警也没那么多工夫,老陪你去找人。。。

更不懂的是还有一条,法律规定,从欠条所注日期起,两年内不起诉,欠条作废!!!这么说,如果有些不熟悉法律的,人再仁慈点的,这么一不挤对二不挤兑,两年过去了的话,还不吃了大亏了。。。
为什么就不能说,欠款人从欠条所注日期起两年内不还款,法院实施逮捕呢?
所以说,个人觉得,法律也还需要完善吧。。。

要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别人欠你的钱已经是个弱势群体了,法律再帮不了你的话,你就要完蛋了。。。

所以现在,不管什么生意,还是做现金的好。。。

去他妈的诚信吧。。。这已经是一个个人利益至高的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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