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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何 勇谈摄影创作中的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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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中天
时间:
2005-12-14 10:38:00
标题:
何 勇谈摄影创作中的摆拍
抓拍和摆拍都是摄影创作的重要手段。在大跃进和文革期间,摆拍之风大盛,甚至在新闻摄影界也不例外。新时期开始后,思想战线讲求实事求是,摄影界开始贬低摆拍,乃至几乎完全被否定。进入九十年代后,随着文化艺术多元化的发展,摆拍又得到应有的肯定。但在功利意识盛行的今天,摆拍似乎又走入歧途。 其实,摆派和抓拍作为摄影艺术创作的手段,都具有它的特点和相应的生存空间。抓拍的特点是真实、自然,适用于新闻摄影,摆拍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更符合摄影师的情景、画面,适用于人像摄影、广告摄影等等。摆拍和抓拍既是对立的,有时又是统一的。 所谓摆拍,就是摄影师根据自己的设想,创设一定的环境,设计一定的情节,让被拍摄者表演,最后由摄影师拍摄完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摄影师还往往充当导演的角色。很显然,摆拍的摄影作品往往具有更好的用光,构图,更优美的背景,更漂亮的模特,更戏剧性的情节。所以,摆拍有了很大的生存空间。 比如在广告摄影领域,广告本身的特点就是要有强烈的视觉冲击,甚至并不拒绝夸张和做作,因此,摆拍几乎是广告摄影唯一的创作手法,这也是无可非议的。再比如在商业人像摄影领域,无论从大众的一般需求还是从摄影师的经营成本上,都要求在室内摆拍的形式。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我们的摄影爱好者渐渐的对摆拍不甚了然起来,把摆拍扩展到了几乎所有摄影领域。而各种报刊杂志更是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摆拍作品,为摆拍作品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摆拍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也许很多影友以为,在艺术多元化的今天,还来讨论摆拍和抓拍的问题是多余的,是的,讨论摄影要不要摆拍是多余的,但是讨论摆拍的存在空间和艺术技巧则是完全合理的,也是完全必要的。笔者以为,目前摄影界在摆拍问题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摄影者的摄影目的不明确,或者说有的摄影者根本就迷失了摄影的目的。 摄影界似乎比其他任何艺术团体更具有“上进心”,很多摄影者在学习了摄影不久,就一个心思想得奖、想出名,但艺术眼光的匮乏不可能让这些摄影者找到更多的戏剧性情景,于是摆拍成了最佳的选择。许多地方的摄影协会把摆拍作为进行摄影创作的最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手段。理论界也公然宣称,摄影必需要有“构思”,他们所谓的“构思”就是事先设计好画面和情景,进行“边导边拍”。有些影友出于对大自然的热爱,喜欢走走拍拍,不求出名,不求得奖,只求用镜头记录自然,感受自然,有人就贬之为“浮光掠影”,“没有深度”。 其实,摄影本身的目的不外乎两类,一是对生活对世界的真实记录,二是对美好事物的刻划和再创作。比如新闻摄影用来记录历史,当然要绝对忠实于历史,而像大跃进时期的一些摆拍的新闻摄影作品,简直就是对历史的嘲弄。又如,民俗摄影,是对民俗民风的真实记录,而摄影者如果为了所谓的艺术创作,而自任导演,演出一场场假戏真做的闹剧,那就是对艺术的最大侮辱。不幸的是,这样的闹剧正每天在摄影界上演。 二、表现手法粗陋,思维简单,缺乏想象力。很多影友并没有真正理解摆拍的优势所在,一味的为摄影而摄影,为摆拍而摆拍。所拍摄的作品既可以由现实生活中抓拍得到,又并不比抓拍得到的作品具有更好的用光、构图和动态效果。他们的表现手法也极为简单化,他们的逻辑总是这么简单:凡是婚纱就是美丽,凡是贫穷就是古朴,凡是怪异就是创新;拍小桥流水,就必需有姑娘阳伞,拍田园风光,就必需有黄牛老农;他们为了拍云雾,可以放火熏烟,为了拍民俗可以乔装打扮。当然还听说为了拍葬礼,还有让死人再葬一次的。那就是道德问题了,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很多影友缺乏生活积淀,所拍摄的作品不符合生活实际,而自己还自鸣得意。苏东坡曾在《书戴嵩画牛》中利用小牧童之口指出戴嵩所画之牛“甩尾而斗”的纰漏,后来这就成了评价艺术作品的经典准则,既艺术不能脱离生活。绘画尚且如此,更何况以反映生活为己任的摄影?正如笔者在《艺术批评需要实事求是》一文谈到的,19届**影展入选作品《亲人的祝福》中的主人公在送别自己的亲人时,竟然没有抬头看自己的亲人,这也无异于是“甩尾而斗”了。 三、摹仿成风,摹仿之作大有用武之地。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内的几本主要摄影杂志上,在各种各样的影赛中,雷同之作比比皆是。希望工程热门,就满目的山区孩子渴望的目光,婚纱热门,就到处是手捧婚纱照骑着摩托兜风。你拍哈欠,我也拍哈欠,你拍喷嚏,我也拍喷嚏。 记得笔者曾在98年10月参加**首届教师摄影艺术作品展,当时展览设在上海外滩,应该说总体水平还是比较高的,也有一些很有新意的作品,但遗憾的是得奖的作品很多都是摹仿之作。尤其我印象很深的是其中一幅获得二等奖的作品,题为《鹅场牧歌》,这幅作品无论从创意,还是从用光、拍摄技巧上,都是摹仿张荫曾先生曾荣获1977-1980年**优秀摄影作品金牌奖的作品《鹅群》,而且,在影调上还远不如《鹅群》,《鹅群》中的缕缕光柱乃天然所成,而《鹅场牧歌》中可以明显看出是燃烧的稻草产生的烟雾所致,更主要的是《鹅群》反映了78年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广大农民靠劳动致富的奋斗历程,而《鹅场牧歌》拍摄于九十年代,就反映生活的深度而言,就显得浅薄多了。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鹅场牧歌》都比不上《鹅群》,这样的摹仿作品是没有任何艺术价值的。甚至根本不能称之为作品。 本来摹仿并不是摆拍的过错,抓拍也可以摹仿。但一方面是由于摆拍的作品容易摹仿,另一方面摆拍这种创作形式又特别适合于去摹仿,再加上摆拍作品又大有市场。所以摹仿者乐此不疲。这样看来,有时摹仿甚至是摆拍的副产品了。 由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目前摄影界的创作手法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其负面影响将更主要地作用于摄影界的最基层,影响着广大的摄影爱好者。如何摆正摄影的心态和提高创作手法是摆在广大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工作者面 前的艰巨的任务。要解决这一问题,笔者以为,主要做好两点,一是摄影界要有更开明的摄影批评环境,要敢于暴露摄影界目前存在的缺点,敢于开展自我批评,二是要做好舆论导向工作,在某些摄影领域,要敢于拒绝摆拍。更重要的是决不能让摹仿之做有它的生存空间。唯其如此,才能还摄影以本来面目,摄影艺术之花才越开越艳。
作者:
歪里斯基
时间:
2005-12-14 23:06:00
言之有理 说之容易做之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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