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丁兰刻木事亲
丁兰,东汉河(今河南武陟西南)人。幼年丧父母,未得奉养。长大后,看养别人父母健在有家庭,享受着天伦之乐,内心非常痛苦,他昼思夜想,深切怀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作为一种寄托,也为了安慰自己,他用木头雕刻了二老的形象,供奉于厅堂,象侍奉活养着的父母一样毕恭毕敬。凡事都和木象商量,一日三餐先敬双亲而后自食,出返必告,终年不息。其妻久而不敬,用针戏刺木像手指,木像手指出血,丁兰返家,见木像眼中垂泪,查问情由,斥责其妻,其妻惭愧之极。此事传开,足见丁兰对父母之孝顺。
原文:汉。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则出血。木像见兰。又眼中垂泪。兰问得其情。将妻出弃之。有诗为颂。 诗曰刻木为父母。形容如在时。寄言诸子侄。各要孝亲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