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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好彩杯”摄影作品大赛摄影作品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2010年5月22日的千佛塔寺举行“托钵”活动,罗湖摄影学会将举行 “金好彩杯”摄影作品大赛。 二、任务分工       1、罗湖摄影学会负责摄影比赛的组织工作,包括发动参赛者、收集作品、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评审等。 2、千佛塔寺协助摄影协会组织摄影比赛,并负责制作作品展画册。 3、第一养生频道协助摄影协会组织摄影比赛,并负责制作作品展画板,在梅州;深圳展示获奖作品。 三、时间安排 1、5月30日前报送作品; 2、年6月11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3、年6月15日,给部分获奖人员颁奖; 4、获奖作品将在梅州;深圳展示。 5、部分获奖作品将制作成宣传画册,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u2-2012外拍灯各一台” 二等奖8名,奖金800元;“u2-Flash各一台” 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u2-2009各一台” 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共22900元) 五、经费预算 摄影比赛奖金为22900元,评委评审费5000元,评委餐费2000元展示画板制作和作品画册印制费另算。即比赛所需经费为29900元。 
 
 “金好彩杯”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示
   一、大赛主题 “金好彩杯”摄影作品大赛 二、作品内容范围 2010年5月22日的举行“托钵”活动及千佛塔寺举行的一切活动 三、评选标准 1、作品内容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千佛塔寺情况; 2、作品为原创作品; 3、作品具有视觉冲击力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作品规格 1、摄影作品如果为数码相机拍摄,作品样片规格为 8×10 英寸照片,黑白彩色不限,不用装书表,连同说明贴在照片下边,送至大赛办公室,获奖作品需刻光盘,每张照片像素不低于30兆;不接受打印输出的照片; 摄影作品如果为胶片相机拍摄,只提供规格8×10英寸照片,连同说明贴在照片下边,不要寄底片,如果入选再调底片; 2、数码照片不得进行合成,但可以在不改变照片原貌的前提下,进行色彩、反差等方面的调整,大赛不接受已装祯作品和反转片; 3、单幅作品为主,组照为一幅(以四张为一组每组最多不超过6张); 4、请在每张照片背面用文字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下边附150字以内文字说明。组照需要有总说明和每张照片的分说明,自左向右牢靠连接在一起,同时还可以折叠。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8名,奖金8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 六、作品归属 1、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 2、作品涉及肖像权的问题,由作者负责。参赛作品一经展出或出版,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中摄入的任何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投诉概不负责; 3、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敬请原谅。 七、截稿时间、地点:     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稿件,截稿日期为5月30日( 以稿件寄送到达的日期为准)。 收稿地点设在深圳市罗湖区文化馆 ( 深圳市太白路2009号罗湖区文化馆705室摄影部)。     收稿点联系人及电话 : 孙成毅25519810、13316896678,李明辉25518662、137984756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0 13:38:04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