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中国·榆林“巴黎风情·红古轩”杯婚纱摄影大赛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充分反映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文化旅游、民生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榆林奇特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 ...
2011中国·榆林“巴黎风情·红古轩”杯婚纱摄影大赛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充分反映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文化旅游、民生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榆林奇特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风土人情,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风采、相互交流的平台,引领广大青年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共青团榆林市委、榆林市青年联合会、榆林市青年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2011中国·榆林“巴黎风情·红古轩”杯婚纱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新榆林、新生活、新青年、新风尚”。二、参赛对象:全国广大摄影家、婚纱影楼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婚纱摄影机构也可以集体形式参赛。三、比赛时间:8月中旬至9月底。四、比赛规则1、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婚纱拍摄(棚拍、外拍),内容立意高、内涵深、美感丰富、艺术性强。风格不限。2、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由自由创作和现场集中拍摄两种作品组成。自由创作作品为作者日常拍摄的婚纱摄影作品。现场集中拍摄作品为大赛组委会定时定点邀请模特现场拍摄的作品。自由创作参赛作品于报名时提交;现场集中拍摄参赛作品于拍摄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两种参赛作品经汇总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比。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数码均可,组照不超过4幅。样片规格为10寸,电子版为JPG格式,像素不得低于1000万。4、本次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印制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使用资料图片,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6、获奖作品将安排在榆林市区和各县(区)进行巡展。7、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摄影大赛的最终解释权。五、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品为价值132000元的红古轩牌风云沙发一套,奖杯及荣誉证书;二等奖:2名,奖品为价值32000元的红古轩牌博古架一套,奖杯及荣誉证书;三等奖:3名,奖品为价值5600元的红古轩牌摇椅一把,奖杯及荣誉证书;优秀奖:10名,奖品为价值3000元的红古轩牌红檀笔筒一个,奖杯及荣誉证书;最佳摄影师奖:1名,奖品为价值:24000元的红古轩牌皇宫椅一套,奖杯及荣誉证书。最佳摄影创意奖:1名,奖品为价值24000元的红古轩牌皇宫椅一套,奖杯及荣誉证书。集体形式参赛的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纪念奖牌。六、参赛费用参赛人员需交报名费300元。用于购买参赛纪念品、现场拍摄点景区门票等。参赛人员参加现场集中拍摄在组委会合作酒店入住、用餐,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8月15日。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参赛声明(签字后方为有效)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报名表和参赛声明可榆林青年网(http://www.ylgqt.org.cn/index.html)下载或在报名地点领取。报名地点:榆林市巴黎风情新店(榆林市新建北路61号)。联系人:李 慧 电话:0912—2338818、13892231303电子邮箱:ylblfq@sina.com账户名称:张晓茹 账号:26-005200460018717八、评审方式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中国著名人像婚纱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组委会参与评审过程的监督审查,公证部门全程参与本次大赛。九、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共青团榆林市委榆林市青年联合会榆林市青年摄影家协会协办单位:榆林市巴黎风情精致婚纱影像有限公司榆林市欧典世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赛组委会:主 任:崔 渊 团市委书记、榆林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任: 杨 政 团市委副书记白 涛 团市委副书记刘 丽 榆林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白静阳 榆林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苗 壮 榆林市青年摄影家协会主席成 员:张 静 团市委组宣部部长
呼 杰 团市委组宣部吕维峰 榆林市巴黎风情精致婚纱影像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振廷 榆林市欧典世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宣部。附件:2011中国·榆林“巴黎风情·红古轩”杯婚纱摄影大赛参赛声明
中国·榆林“巴黎风情•红古轩”杯婚纱摄影大赛组委会:
本人声明,本人已经详细了解并准确理解了本次摄影大赛的规则,本人向大赛组委会递交的参赛摄影作品保证是本人创作完成的作品,本人是该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
本人声明,本人已经取得作品中模特关于其肖像权使用许可的授权,根据作品模特给本人的授权,本人完全可以授权大赛组委会使用本人作品。
本人授权大赛组委会可以无偿将本人作品用作以下用途:可以在宣传资料或各种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等)上使用该作品以用于广告和宣传、报道,并允许在大赛主办单位的互联网网站上非营利性地使用该作品;同时许可大赛组委会采用复制、展览、电视、录像、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也可以与本次参赛其他作品共同结集成书出版发行。
本人承诺,如因本人递交的参赛作品涉及著作权争议、作品中模特肖像权争议,由本人负完全法律责任。
声明人:
2011年 月 日
共青团榆林市委
榆林市青年联合会榆林市青年摄影家协会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