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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深圳湾之影” 明喆杯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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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17:48:57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湾之影” 明喆杯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深圳湾公园位于深圳市西南部沿海,具有现代海湾景观,是展现深圳滨海城市特色的重要窗口,自然、生态、人文在这里和谐交融,自2011年8月5日全面开园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

     为展示深圳滨海城市特色,反映深圳市公园建设成果,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决定举办第二届“深圳湾之影”摄影大赛及获奖作品展览,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


一、 主题

1、 表现深圳湾公园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2、 表现深圳湾公园举办的文化活动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二、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2、 承办单位:深圳湾公园

3、 协办单位:港深珠澳摄影联盟、U2影像网、深圳市惜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 媒体支持:女报杂志、港深珠澳摄影报、深圳特区生活杂志、腾讯微博及深圳相关媒体

三、 作品要求

1、 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0幅,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不超过6幅,只接受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风格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

2、 每幅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拍摄的深圳湾题材原创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电子文件光碟需含原始电子文件,以备核查。如果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 其它事项

1、 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2、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展览、印刷、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3、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4、 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届大赛评选的作者,举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5、 获奖名单在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www.szparks.gov.cn)、港深珠澳摄影报、U2影像网(www.199u2.com)及相关媒体公布。获奖作品将在深圳湾公园展出。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所有。

五、 奖项设置

1、 一等收藏奖1名,奖金3000元。

2、 二等收藏奖3名,奖金各2000元。

3、 三等收藏奖9名,奖金各1000元。

4、 优秀奖100名,奖金各100元。

六、 时间安排

1、 截稿日期:2012年12月20日止(以送达时间为准)。

2、 作品评选:2012年12月下旬

3、 获奖名单公布:2013年元月上旬

4、 展览时间:2013年元月下旬

七、 作品递交方式

下述两种方式均可:

1、 原创作品直接发送到"港深珠澳摄影联盟"邮箱gsza_yb@126.com (注明“深圳湾之影” 明喆杯摄影大赛,并留下联系方式);

2、 邮寄或直接送达: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百汇大厦北座1601室(港深珠澳摄影联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5571358、25468143

        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13590288804

3、 直接送达

         深圳市滨海大道南侧红树林海滨生态公园东边停车场警务室二楼(深圳湾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8371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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